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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岩画研究保护与国际接轨之关键举措

----从岩画遗存认证走向标准化建设

作者:王 点击次数: 2915【关闭】

 

  在日前举办的《亘古天书·2015'中国岩画展》暨纪念中国岩画现代研究保护100周年开幕式上,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福建、甘肃、河南、浙江8个省区的13个岩画遗存地被公布为第一批中国岩画遗存地。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国家文物局文保与遗产司司长关强、国际岩画委员会创始人、第一任主席阿纳蒂等领导和专家为第一批岩画遗存地颁发了牌匾。

 


 

    中国岩画学会根据其性质职能,专门出台了《中国岩画学会关于全国岩画遗存地认证命名工作方案》,经与国家文物局沟通协商,为做好全国岩画遗产的保护工作,为更好的引起各级政府和文保单位重视从而推进岩画进入专项保护的序列,特别是经过科学、系统的评定来建立规范标准的岩画研究保护体系,由中国岩画学会组织理事、常务理事、专家学者和文物保护人员建立专家委员会,先行试点,再用3-5年的时间,为每一处岩画发现地注册一个身份,完成岩画遗存地认证命名工作。

  “认证”就是通过中国岩画学会与文物信息管理部门联手,由中国岩画学会专门委员会专家团队出台岩画判别标准、调查存档标准,以国家文物信息系统普查记录或专家组依据《标准》现场判定。经过认证后的岩画遗存地要发放证书、设置统一的标志牌,标明岩画点名称、文化艺术价值、历史背景等内容,并纳入中国岩画数据库,从而为中国岩画研究保护与国际接轨,推动中国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本次全国岩画遗存地认证命名试点工作,经岩画遗存地县(区、市)级人民政府提出岩画认证申请,中国岩画学会专门委员会依据《标准》或现场调查勘验、审核通过后,通过公函、发证授牌和网络公布方式,向岩画发现地县级(含区、旗、市)政府以及文物管理部门(无明确文物管理部门的告知相关街道、乡镇或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告知。岩画所在地的县(区、旗、市)和乡(镇、苏木)人民政府和村(嘎查)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当地岩画的挂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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